新浦京澳官网游戏最新版學生臨時困難補助
管理辦法(試行)
科大學字〔2018〕12号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幫助解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突發原因造成暫時性家庭經濟困難,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新浦京澳官网游戏最新版學生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适用于在新浦京澳官网游戏最新版接受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本、專科學生。
第二章 申請條件與補助标準
第四條 申請條件:
一、學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财産遭受重大損失,影響學生完成學業;
二、學生突遇父、母亡故,生活費用無保障;
三、學生父、母身患重特大疾病,失去工作和經濟來源,影響學生完成學業;
四、學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家庭經濟無力負擔;
五、其它特殊情況需要給予補助的學生。
第五條 補助标準:
一、受助學生的臨時困難補助總額原則不超過3000元。
二、如遇特殊情況,由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第三章 申請程序
第六條 申請流程:
一、學生申請:學生填寫《新浦京澳官网游戏最新版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申請表》,說明申請理由、家庭經濟狀況以及獲得各類資助等情況,并将申請材料遞交學院年級輔導員;
二、學院年級輔導員初審:年級輔導員核實申請學生的基本情況;并将相關材料上報學院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三、學院審核:學院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審核、并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提出建議補助方案,簽字蓋章并公示三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将申請材料上報學生工作部(處);
四、學生工作部(處)審批:學生工作部(處)召開處務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批,并确定補助額度。
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
第七條 學校資助中心負責發放補助款項發放。
第八條 臨時困難補助發放相關要求:
一、臨時困難補助為不定期補助,學生一旦因突發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暫時性經濟困難即可向學院提出申請;
二、申請臨時困難補助的學生,一經發現情況不屬實,将立即取消并追回補助,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三、學生在申請臨時困難補助的同時,應通過參加勤工助學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來解決生活、學習費用;
四、獲得臨時困難補助的學生應積極主動地參加學校和學院,校區組織的志願者活動。
第九條 學生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原則上不予補助:
一、學生家中發生變故不足以影響學生完成學業;
二、單純為改善個人或家庭生活質量導緻的臨時性生活困難;
三、生活鋪張浪費,購買高檔物品。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