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進一步完善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以及《新浦京澳官网游戏最新版研究生論文答辯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一、預答辯資格審查
研究生向學院提交預答辯申請,同時遞交以下材料:(1)培養計劃;(2)課程學習成績單;(3)開題報告;(4)論文中期檢查表;(5)在學期間學術成果統計表和成果支撐材料。未通過資格審查者、圖像采集未完成者均不能申請預答辯。資格審查通過後,應在預答辯前十天提交學位論文初稿經由預答辯委員會成員評閱。
二、預答辯委員會的組成
預答辯委員會由3-5名由三名或以上的學術專家組成(含預答辯研究生導師在内)及1名秘書組成。
三、預答辯流程
(1)每位研究生對學位論文的創新性、關鍵性結論進行介紹,時間不少于10分鐘。
(2)預答辯委員會成員對論文初稿進行提問,對論文的創新性、學術水平、工作量、論文的理論依據、研究成果、關鍵性結論等做出
評價,并給出具體的修改或完善意見,同時給出預答辯結論。
四、預答辯結論
預答辯結論為三類: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預答辯合格者,對論文完善定稿後,經導師審查通過方可進行學位論文送審。預答辯基本合格者,需對論文進行必要的修改,經導師審查通過方可進行學位論文送審,并需同時提交修改報告。預答辯不合格者,論文需充分修改至少半年或以上,并經導師審查通過且重新進行預答辯通過後,方可進行學位論文送審。
五、預答辯的時間安排
預答辯一般安排在第五學期期末。第一次預答辯不合格者,論文需充分修改至少半年或以上,方可重新進行預答辯。